| 为做好公司各类会议(含各种学习、培训)的会务工作,提高会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会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前准备
1.综合办公室为公司行政、党务等会议召集牵头部门,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学习、培训、考核召集牵头部门,生产技术部为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牵头部门,各自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
2. 召集牵头部门应提前确定会议地点、会议时间和参加会议人员,并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到会,大型会议通知到达部门(科室)主管,再由部门(科室)主管向下转达,因通知不到位,造成参会人员不能准时到会,扣罚相关部门(科室)主管50元;
3. 召集牵头部门应根据会议议题在会前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准备不及时,扣罚相关部门(科室)主管50元;
4.大型会议应视情成立会务组,会务组负责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善后工作;
5.跨分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应由牵头组织会议的副总或中层主管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总经理请示,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召开;
二、会议期间
1.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中层主管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其他人员须提前向分管副总请假,未经请假擅自不到会的,扣罚100元/次;
2.与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违反扣罚50元/次;
3.会议期间应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或静音状态,会场内原则上不准接打电话,遇有重要事宜,应至会场外联系,违反扣罚30元/次;
4.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认真做好笔记,领会会议精神,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违反视情扣罚30-50元;
5.涉及到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泄露会议秘密,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会议内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扣罚相关责任人50-500元;
三、会后工作
1.会议召集牵头部门在会后应检查会场是否有遗留会议材料和物品,及时打扫好会场卫生并切断相关电器电源,违反扣罚相关部门(科室)主管30元;
2. 会议召集牵头部门在会后应收集整理会议资料,对会议通过的决议、规章制度等文件在规定时间下发,违反扣罚扣罚相关部门(科室)主管50元/次;
3.重要会议应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并交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查;
4. 会议召集牵头部门应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与跟踪,因落实跟踪不到位,造成工作脱节,视情罚扣罚相关部门(科室)主管50-200元/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会议,纳入公司日常管理考核内容,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公司给予相关扣罚外,还可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通报批评或当月直接评为基本称职处理。
|